近日,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人民法院的一纸生效判决严厉打击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揭某在人民法院作出生效裁判文书后,恶意规避法院执行,私借他人银行卡转账交易,挂名买车还车贷,最终获刑有期徒刑十个月。 2023年7月,揭某因未偿还借款及违约金四十余万元被诉至衡阳县法院。判决生效后,法院冻结划扣揭某银行存款,查封拍卖其名下车辆。2023年11月,揭某承诺分期还款,却在履行一期后弃诺违约,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经查,揭某于2023年9月起,开始借他人微信、银行卡转账交易,于2024年至2025年期间累计接收他人货款10万元,并在2024年7月,以他人名义购置轿车,直至案发已偿还车贷4